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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摆脱贫困 从过去到未来

发布日期:2020-10-20    作者:     来源:     

播报

中国共产党坚持把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作为重要使命,接续奋斗,持续推进中国减贫事业。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亲力亲为、驰而不息高位推进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成就,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接近完成,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的绝对贫困问题即将历史性得到解决。

消除贫困是中国共产党初心使命的生动体现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体现着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使命。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确立了为天下劳苦人民谋幸福的目标。中国共产党一开始就是为改变穷苦人民命运而带领他们进行革命的,当年打土豪、分田地都是为了穷苦人民。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对农民贫困问题的探索,为新中国成立后进一步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实现脱贫致富奠定了必要的思想基础、组织基础和制度基础。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亿万农民有步骤地进行土地改革运动,使我国农村的土地占有关系发生了根本变化,“耕者有其田”的理想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变成了现实,长期被束缚的农村生产力获得了历史性的大解放。同时,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开展了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土地改革在全国的基本完成以及国民经济的恢复发展,为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的贫困问题提供了最基本的制度保证和物质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以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为主要目标的有计划、有组织、大规模扶贫开发,先后制定《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大工作力度,扶贫开发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农村居民的温饱问题基本解决,贫困地区经济加快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成功地探索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扶贫开发道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扶贫开发进入脱贫攻坚新的历史阶段。习近平总书记把脱贫攻坚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作出一系列新决策新部署,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把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标志。2015年11月,中央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会后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习近平总书记念兹在兹,投入最多精力推进脱贫攻坚,连续6年召开7次脱贫攻坚座谈会,分阶段分专题部署推进工作。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深入进行。

这一阶段的工作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明确了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即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脱贫的标准,就是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到2020年大约是4000元),且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二是确立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核心是做到“六个精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实施“五个一批”工程(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解决“四个问题”(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三是建立了中国特色的脱贫攻坚制度体系,包括责任体系、政策体系、投入体系、动员体系、监督体系、考核体系,为脱贫攻坚提供制度保障。四是制定了一系列超常规政策举措,中央在财政、金融、土地、交通、水利、电力、住房、教育、健康、科技、人才、宣传和社会扶贫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含金量极高的政策和超常规举措,打出政策组合拳。五是强化脱贫攻坚组织保障,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优势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加强党对脱贫攻坚的全面领导,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经过不懈努力,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成就,即将首次整体消除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上存在的绝对贫困现象。

准确把握脱贫攻坚形势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贫困人口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党的十九大后,党中央把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持续高位推进,脱贫攻坚力度之大、规模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经过7年多的不懈努力,脱贫攻坚制度体系全面建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深入人心,“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问题基本解决,脱贫攻坚成为全党全社会的思想自觉和统一行动,取得了决定性成就。贫困人口从2012年年底的9899万人减少到2019年年底的551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0.2%降至0.6%,贫困村从12.87万个减少到2707个,贫困县从832个减少到52个。贫困人口“两不愁”质量明显提升,“三保障”突出问题总体解决,贫困地区群众出行难、上学难、看病难、饮水难、用电难、通信难等长期没有解决的老大难问题普遍解决。

脱贫攻坚给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带来巨大变化,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特色优势产业稳步发展,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发展能力和活力明显增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高出全国农村平均水平2.2个百分点,发展差距逐步缩小。贫困地区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呈现出新的发展局面。

贫困地区面貌的根本性改变也体现在其他方面。通过抓党建促脱贫攻坚,贫困地区基层组织得到加强,基层干部通过开展贫困识别、精准帮扶,能力水平明显提高,巩固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全国累计选派290多万名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到贫困村和软弱涣散村担任第一书记或驻村干部,在扶贫一线建功立业、经受历练,为党和国家事业培养了大批优秀干部。在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贫困地区基层干部展现出较强的战斗力,许多驻村工作队拉起来就是防“疫”队、战“疫”队。通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开展结对帮扶,引导贫困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形成了向上向善的正能量,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我国在脱贫攻坚领域取得的伟大成就,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与大规模减贫同步,为全球减贫事业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这些成就的取得,最根本的一条就是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始终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战,带领五级书记一起抓,保持了脱贫攻坚的正确方向和良好态势。同时,我们坚持了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7年多来取得的成就、积累的经验和形成的机制,为今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脱贫攻坚从决定性成就到全面胜利,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不可低估,面临的任务依然艰巨复杂。

疫情灾情影响仍在持续。一些企业订单减少、生产下滑,增加了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压力,居民消费需求下降、农产品集中上市,增大了扶贫产品滞销风险,进而影响贫困群众增收和稳定脱贫,加大返贫致贫风险。

剩余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全国还有52个贫困县未摘帽、2707个贫困村未退出、551万贫困人口未脱贫,主要集中在深度贫困地区。虽然同过去相比总量不大,但都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

巩固脱贫成果任务很重。全国已脱贫人口中有近200万人存在返贫风险,边缘人口中有近300万人存在致贫风险。易地扶贫搬迁近1000万贫困人口,稳得住、能致富任务艰巨。稳定住、巩固好“三保障”成果任务不轻。

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些地方出现了工作重点转移、投入力度下降、干部精力分散的现象。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屡禁不止,数字脱贫、虚假脱贫仍有发生。部分贫困群众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

做好收官之年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脱贫攻坚已经进入决战决胜、全面收官的关键时刻,越到最后越要绷紧弦,不能停顿、不能大意、不能放松。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推进挂牌督战。继续实施好“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对52个未摘帽贫困县和1113个贫困人口多、贫困发生率高的贫困村实行挂牌督战,确保深度贫困地区不拖后腿,确保剩余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

强化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就业是“六稳”“六保”的首要任务,务工是贫困群众增加收入、摆脱贫困的重要途径。东部省份要统筹各方力量,为在当地务工的中西部全部贫困劳动力提供稳岗转岗服务。中西部省份要主动加强与东部省份工作对接,配合东部省份做好稳岗工作。东部省份扶贫部门要加强同人社部门合作,储备足够就业岗位,让贫困劳动力及时有岗可上。中西部省份扶贫部门要牵头摸清贫困劳动力务工基本情况,配合人社部门开展各类专项帮扶,同时协调做好省内贫困劳动力的稳岗就业工作。

开展消费扶贫行动。消费扶贫是推进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是对产业扶贫最大的支持,是疫情灾情背景下的有力举措。各级扶贫部门要按要求做好扶贫产品的认定管理,严控产品质量,扩大供给规模,逐步在消费者心中树立起扶贫产品的品牌形象。要协调相关部门支持扶贫产品开展地理标志和质量安全品牌认定,提升扶贫产品的市场认可度。要做到价格合理,决不允许“消费”爱心,让购买者伤心。要组织好多种形式的消费扶贫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尽可能加大采购量,加快推进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建设,积极拓展扶贫产品销售渠道。

加强产业扶贫。产业扶贫是稳定脱贫的根本之策,是精准扶贫“五个一批”的重要内容。要发展壮大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带贫主体,提高组织化程度,延长扶贫产业链条,完善带贫减贫机制,着力激发内生动力,推动贫困群众从“等靠要”向“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转变。要强化产业扶贫政策保障,继续加大扶贫资金对产业扶贫的投入,向带贫主体和产业扶贫基地建设倾斜。用好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做到应贷尽贷。与时俱进出台更有力的扶持政策,支持扶贫产业稳步发展。

深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目前,960多万贫困人口的搬迁工作已经完成,搬得出的问题已解决,下一步的重点是稳得住,逐步能致富。要强化配套建设,提升完善集中安置区公共服务和配套基础设施,确保小孩有学上,生病有地方看。要强化产业就业,充分利用迁出地和集中安置区资源,因地制宜发展产业,推动集中安置区承接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强组织培训,提升劳动力素质,实现有劳动力的搬迁家庭至少有1人稳定就业。要强化社会治理,提升安置区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帮助引导搬迁群众更好融入新生活。

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制度保障。要完善动态监测机制,通过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乡村干部走访、农户主动申报等多个途径,实事求是确定监测对象,只要符合监测标准就要及时全部录入,不能出现遗漏。要提前采取帮扶措施,对脱贫监测户,继续落实现有脱贫攻坚帮扶政策。对边缘监测户,及时给予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加强技能培训,统筹利用公益岗位多渠道安置。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综合性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要压实部门责任,防贫机制是多部门联合运行的机制,要像解决“三保障”问题一样,发挥各主管部门作用,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及时通报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家庭的预警信息,提前介入帮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共同把这项制度完善好、执行好。

谋划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相衔接。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只是消除了绝对贫困,相对贫困仍将长期存在。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要在思路上衔接,2020年前,中西部地区乡村振兴的优先任务就是脱贫攻坚,“十四五”时期,中西部脱贫摘帽地区仍要把巩固脱贫成果作为乡村振兴重点,确保脱贫人口和摘帽地区在乡村振兴中不掉队。要在政策上衔接,全面梳理需要继续执行的政策、需要调整完善的政策、需要逐步退出的政策以及需要创设加强的政策。要在工作上衔接,2020年后的扶贫工作,从超常举措向常态帮扶转变,从集中攻坚向长效机制转变。总之,就是要有利于激发欠发达地区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发展的内生动力,有利于实施精准帮扶,促进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作者为国务院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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